2023年湖北自考03826建筑力學基礎考試大綱
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考試大綱
課程名稱:建筑力學基礎
第一部分 課程性質與設置目的要求
課程性質與特點
“建筑力學基礎”作為土建專業的基礎課程,為該專業的崗位和技能的學習奠定力學計算和分析的基礎。包括研究力之間的平衡關系,構件的承載能力和結構的受力分析等。
課程目標與基本要求
通過本課程的學習,使學生能夠掌握相關的力學基本概念、結構的受力分析的方法、構件的承載能力分析的方法。建筑力學的知識來源于實際,因此也必須用于實際。學習這門課程必須聯系實際,要大量地觀察實際生活中的力學現象,并學會用力學基本知識去解釋這些現象。在力學的實際應用中學會創新,提高分析問題與解決問題的能力。
第二部分 課程內容與考核目標
緒論
一、學習目的和要求
了解建筑力學的研究對象和任務;理解建筑力學研究的主要內容;以及如何學習建筑力學?
課程內容
第一節 建筑力學研究的對象和任務
第三節 建筑力學的主要內容
第四節 建筑力學的基本研究方法
第五節 建筑力學的學習方法
第六節 建筑力學在建筑設計和施工中的作用
第七節 力學與建筑力學發展簡況
三、考核知識點
(一)建筑力學的研究對象和任務。
(二)構件的承載能力
(三)建筑力學研究的主要內容
四、考核要求
1.識記:建筑力學研究的對象與任務;建筑力學的學習方法;建筑力學在建筑設計和施工中的作用;力學與建筑力學發展簡況。
2.領會:建筑力學的基本研究方法。
力學基本概念
學習目的和要求
掌握力學的基本概念以及力的基本性質。
二、課程內容
第一節 力、力系
第二節 力在軸上的投影
第三節 力矩
第四節 力偶
三、考核知識點
(一)力、力系、力矩、力偶的概念與性質。
(二)力在軸上的投影。
(三)合力投影定理、合力矩定理與力的平移定理。
四、考核要求
1.領會:掌握力學概念與性質;應用合力投影定理、合力矩定理與力的平移定理。
第二章 靜力分析
一、學習目的和要求
熟悉平衡的概念,約束的種類,以及如何達到二力平衡;掌握物體受力圖、結構計算簡圖的繪制方法。
課程內容
第一節 平衡
第二節 約束
第三節 物體受力分析 受力圖
第四節 結構計算簡圖
三、考核知識點
(一)平衡的基本概念與性質
(二)物體的受力圖
(三)結構的計算簡圖
四、考核要求
1.領會:平衡的概念,二力平衡的條件,約束和約束反力的概念,幾種常見的約束,受力分析的步驟。
2. 綜合應用:物體的受力分析,受力圖與結構計算簡圖的繪制。
結構的約束力
一、學習目的和要求
掌握靜力平衡方程的表達式、約束力的計算方法。
二、課程內容
第一節 靜力平衡方程
構建及結構的約束力計算
考核知識點
(一)靜力平衡方程的表達
(二)約束力的計算方法
考核要求
1.綜合應用:各種平面力系下平衡方程的表達;利用平衡方程求未知量。
桿件的內力
一、學習目的和要求
了解變形固體的基本假設、四種基本變形、內力的概念,以及各種內力的求法。
課程內容
第一節 內力計算基礎
第二節 軸向拉伸和壓縮桿件的內力
第三節 剪切與扭轉的內力
第四節 直梁彎曲的內力
三、考核知識點
(一)內力的基本概念與性質
(二)軸向受力桿件的受力
(三)剪切與扭轉
(四)直梁彎曲的內力
四、考核要求
1.識記:桿件的基本變形形式,內力的基本概念與性質。
2.綜合應用:如何用變形方向規定內力的正負號?熟練運用截面法分析內力,并畫出桿件的內力圖。
第五章 桿件的承載能力
一、學習目的和要求
了解應力應變的基本概念,各種材料的力學性能,強度失效的概念;掌握軸向拉壓桿件的承載能力計算,圓軸扭轉時的強度計算,梁的強度剛度計算,連接件的實用強度計算;了解偏心受壓構件的應力和強度條件。
課程內容
第一節 應力和應變的概念
第二節 軸向荷載作用下材料的力學性能
第三節 強度失效和強度條件
第四節 平面圖形的幾何性質
第五節 軸向拉(壓)桿件的承載能力計算
第六節 圓軸扭轉時的強度計算
第七節 梁的強度、剛度計算
第八節 連接件的實用強度計算
第九節 偏心受壓構件的應力和強度條件
三、考核知識點
(一)應力與應變的概念,材料的應力應變關系
(二)材料的失效
(三)平面圖形的幾何性質
(四)承載能力、強度、剛度的計算
考核要求
識記:應力應變的概念與性質,軸向拉壓桿件的力學性能,平面圖形的幾何性質。
領會:偏心受壓構件的應力和強度條件。
綜合應用:軸向拉壓桿件的承載能力計算;圓軸扭轉時的強度計算;梁的強度、剛度計算;連接件的實用強度計算。
結構的幾何組成分析
一、學習目的和要求
學習了本章要知道什么是幾何不變體系?什么是幾何不變體系?如何判斷幾何不變體系?如何判斷靜定結構和超靜定結構?
二、課程內容
第一節 幾何不變體系和幾何可變體系
第二節 幾何不變體系的組成規則
第三節 結構組成分析方法
第四節 靜定結構與超靜定結構
三、考核知識點
(一)幾何可變體系及幾何不變體系的概念
(二)結構的組成分析
(三)何為靜定結構何為超靜定結構及其判定
四、考核要求
1.領會:幾何不變體系,幾何可變體系,靜定結構,超靜定結構
2.綜合應用:運用二元體規則、兩剛片規則、三剛片規則進行結構的幾何組成分析
第七章 靜定結構的受力分析與位移計算
一、學習目的和要求
了解在工程中常見的靜定結構,掌握簡單靜定結構中內力與位移的計算,繪制內力圖,理解圖乘法以及掌握圖乘法的步驟。
二、課程內容
第一節 工程中常見靜定結構概述
第二節 靜定結構的內力
第三節 靜定結構的位移
第四節 靜定結構的特性
考核知識點
(一)靜定結構幾何組成分類,截面法計算靜定結構的內力
(二)用單位荷載法計算桁架的位移,用圖乘法計算梁和剛架的位移
(三)靜定結構的一般性質
考核要求
1.識記:靜定結構的一般性質。
2.綜合應用:用截面法計算靜定結構的內力,用單位荷載法計算桁架的位移,用圖乘法計算梁和剛架的位移。
超靜定結構的受力分析
一、學習目的和要求
掌握超靜定結構次數判定的方法,理解力法的基本原理,學會力法典型方程的推導并用之解決超靜定結構的內力問題
二、課程內容
第一節 超靜定結構的概述
第二節 力法計算超靜定梁和超靜定剛架
第三節 利用對稱性的簡化計算
第四節 超靜定結構的特性
三、考核知識點
(一)超靜定結構次數的確定
(二)用力法解決超靜定梁和超靜定剛架
(三)如何利用對稱性簡化計算
(四)超靜定結構的特性
四、考核要求
1.識記:超靜定結構的特性
2.領會:超靜定次數的確定,力法的原理,力法的計算步驟。
3.綜合應用:利用力法解決基本的超靜定問題;利用對稱性簡化計算。
第三部分 關于大綱的說明與考核實施要求
一、自學考試大綱的目的和作用
課程自學考試大綱是根據專業自學考試計劃的要求,結合自學考試的特點而確定的。其目的是對個人自學、社會助學和課程考試命題進行指導和規定。
課程自學考試大綱明確了課程學習的內容以及深廣度,規定了課程自學考試的范圍和標準。因此,它是編寫自學考試教材和輔導書的依據,是社會助學組織進行自學輔導的依據,是自學者學習教材、掌握課程內容知識范圍和程度的依據,也是進行自學考試命題的依據。二、課程自學考試大綱與教材的關系
課程自學考試大綱是進行學習和考核的依據,教材是學習掌握課程知識的基本內容與范圍,教材的內容是大綱所規定的課程知識和內容的擴展與發揮。
大綱與教材所體現的課程內容應基本一致;大綱里面的課程內容和考核知識點,教材里一般也要有。反過來教材里有的內容,大綱里就不一定體現。(注:如果教材是推薦選用的,其中有的內容與大綱要求不一致的地方,應以大綱規定為準。
三、關于自學教材與主要參考書
指定教材: 《建筑力學》,柳素霞、郭寧秀,清華大學,2012年
四、自學要求
本大綱的課程基本要求是依據專業考試計劃和專業培養目標而確定的。課程基本要求還明確了課程的基本內容,以及對基本內容掌握的程度。基本要求中的知識點構成了課程內容的主體部分。因此,課程基本內容掌握程度、課程考核知識點是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核的主要內容。為有效地指導個人自學和社會助學,本大綱已指明了課程的重點和難點,在各章的基本要求中也指明了各章內容的重點和難點。
本大綱在考核目標中,按照“識記”、“理解”與“應用”三個知識能力層次規定其應達到的能力層次要求。各能力層次為遞進關系,后者必須建立在前者的基礎上,其含義是:
識記:能知道有關名詞、要領、知識的定義或含義,并能正確認知和表達,是低層次的要求。
理解:在識記的基礎上,能全面把握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能掌握有關概念、原理、方法的區別與聯系,是較高層次的要求。
應用:在理解的基礎上,能運用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聯系學過的多個知識點分析和解決有關的理論問題和實際問題,是最高層次的要求。
五、自學方法指導
1.在開始閱讀指定教材某一章前,先翻閱大綱中有關這一章的考核知識點及對知識點的能力層次要求和考核目標,以便閱讀教材時做到心中有數,有的放矢。
8.助學學時:本課程3學分,建議總學時54學時,理論助學學時分配見下表:
章次 | 內容 | 學時 |
概述 | 1 | |
第一章 | 力學基本概念 | 1 |
第二章 | 靜力分析 | 4 |
第三章 | 結構的約束力 | 5 |
第四章 | 桿件的內力 | 8 |
第五章 | 桿件的承載能力 | 7 |
第六章 | 結構的幾何組成分析 | 7 |
第七章 | 靜定結構的受力分析與位移計算 | 11 |
第八章 | 超靜定結構的受力分析 | 11 |
合計 | 54 |
七、對考核內容與考核目標的說明
1.本課程要求考生學習和掌握的知識點內容都作為考核的內容。課程中各章的內容均由若干知識點組成,在自學考試中成為考核知識點。因此,本大綱中所規定的考試內容是以分解為考核知識點的方式給出的。由于各知識點在課程中的地位、作用以及知識自身的特點不同,本大綱對各知識點明確了考核目標,使自學應考者能夠進一步明確考核知識點和要求,更有目的地系統學習教材;使考試命題能夠更加明確命題范圍,更準確地安排試題的知識能力層次和難易度。本大綱在考核要求中,對各知識點分別按照識記、領會、簡單應用、綜合應用四個層次規定其應達到的能力層次的考核要求。四個能力層次是遞進等級關系,各個能力層次的含義是:
識記:要求考生能知道本課程中的有關名詞、概念、原理、知識的含義,并能正確認識或識別。
領會:要求在識記的基礎上,能全面把握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能掌握有關概念、原理、方法的區別與聯系。
簡單應用:要求在領會的基礎上,能運用本課程中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中的少量知識點,分析和解決一般的理論問題和實際問題。
綜合應用:要求在簡單應用的基礎上,能運用學過的本課程規定的多個知識點,綜合分析和解決比較復雜的理論問題和實際問題。
2.凡大綱、教材內容與現行法律、法規不符的,應以現行法律法規為準。
3.本門課程的考核與評價方式為筆試+過程考核,筆試考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按70%計入總成績;實踐考核成績滿分為100分,按40%計入總成績。
八、關于試卷結構及考試的有關說明
1.本大綱各章所規定的考核要求中各知識點都是考試的內容。試題覆蓋到章,適當突出重點章節,加大重點內容的覆蓋密度。
2.命題不應有超出大綱中考核知識點范圍的試題,考核目標不得高于大綱中所規定的相應最高能力層次要求。命題主要考核自學者對基本概念、基本知識和基本理論是否了解和掌握,對基本方法是否會用或熟練。
3.識記、領會、簡單應用、綜合應用四個認知層次的試題在試卷中所占的分數比例依次約為:20%、30%、30%、20%.
4.試題的難度可分為:容易、中等偏易、中等偏難、難;它們在試卷中所占分數比例依次大致為:20%、30%、30%、20%.
5.試題的題型有:
6.考試方式為筆試、閉卷;考試時間為120分鐘;滿分為100分,60分為及格線;考試時只允許帶鋼筆或圓珠筆、2B鉛筆和橡皮。
2.閱讀教材時,要逐段細讀,逐句推敲,集中精力,吃透每一個知識點,對基本概念必須深刻理解,對基本理論必須徹底弄清,對基本方法必須牢固掌握。
3.在自學過程中,既要思考問題,也要做好閱讀筆記,把教材中的基本概念、原理、方法等加以整理,這可從中加深對問題的認知、理解和記憶,以利于突出重點,并涵蓋整個內容,可以不斷提高自學能力。
4.完成書后作業和適當的輔導練習是理解、消化和鞏固所學知識,培養分析問題、解決問題及提高能力的重要環節,在做練習前,應認真閱讀教材,按考核目標所要求的不同層次,掌握教材內容,在狹隘習過程中對所學知識進行合理的回顧與發揮,注重理論聯系實際和具體問題具體分析,解題時應注意培養邏輯性,針對問題圍繞相關知識點進行層次(步驟)分明的論述或推導,明確各層次(邏輯)間的邏輯關系。
5.正確處理理論與實際、學習與運用的關系。學習中要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學習致用,提高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要關心當前的經濟改革,注意經濟新變化,學習用所學理論和方法分析問題。
六、對社會助學的要求
1.應熟知考試大綱對課程提出的總要求和各章的知識點。
2.應掌握各知識點要求達到的能力層次,并深刻理解對各知識點的考核目標。
3.輔導時,應以考試大綱為依據,指定的教材為基礎,不要隨意增刪內容,以免與大綱脫節。
4.輔導時,應對學習方法進行指導,宜提倡“認真閱讀教材,刻苦鉆研教材,主動爭取幫助,依靠自己學通”的方法。
5.輔導時,要注意突出重點,對考生提出的問題,不要有問即答,要積極啟發引導。
6.注意對應考者能力的培養,特別是自學能力的培養,要引導考生逐步學會獨立學習,在自學過程中善于提出問題,分析問題,做出判斷,解決問題。
7.要使考生了解試題的難易與能力層次高低兩者不完全是一回事,在各個能力層次中會存在著不同難度的試題。
聲明:
(一)由于考試政策等各方面情況的不斷調整與變化,本網站所提供的考試信息僅供參考,請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
(二)本網站在文章內容來源出處標注為其他平臺的稿件均為轉載稿,免費轉載出于非商業性學習目的,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您對內容、版權等問題存在異議請與本站聯系,我們會及時進行處理解決。
新聞頭條